

商报讯 (通讯员 杭小消 记者 汪晓筠 制图 实习生 谢佳成)最近,消费者陈女士在网上下单购买商品,拿到商品后,陈女士发现该商品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保质期仅有9个月,此时距离商品到期日已不足15天。陈女士一气之下投诉了商家。
网购收到货却发现保质期不足15天
经调解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
事情要从5月3日说起,陈女士在网上下单购买一款食品,并于5月7日收货。然而,拿到商品后,陈女士发现该商品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保质期有9个月,此时距离保质期到期日已不足15天。
更令陈女士不满的是,商家在店铺页面、商品详情页以及标题等各个显眼位置,均未标明任何明显的临期字样提示。陈女士认为,商家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同时也侵犯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遂向上城区市场监管局东站枢纽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东站枢纽市场监管所立即展开行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投诉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在沟通中,该负责人对陈女士表示了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加强仓库检查管理,严格规范商品销售流程,从源头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在消费调解环节,经市场监管部门的积极协调,该企业表示,为充分照顾陈女士的消费体验,将对该笔订单进行全额退款处理,并额外补偿陈女士100元。这一解决方案得到了陈女士的认可,双方达成和解。
临期商品可以卖吗?
杭州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醒
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货架上的商品看似正常销售但仔细一看保质期临近。那么临保商品是否可以正常销售?对此,杭州市消保委解读,从国家层面上来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接针对临保商品制度的具体条款未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明确列出,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进行相关解读——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并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特别关注,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确保不销售过期食品。
临保商品可以正常销售,但商家有严格义务:临保商品可以正常销售,但是根据《反食品浪费法》,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要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在网购页面或销售区域,都应让消费者容易注意到临期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商家要明确告知义务: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前尽到明确告知义务,否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退换货等售后责任。
消费者购买到临保商品应该如何维权呢?
首先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商品实物、购买凭证(订单截图、发票)、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商品页面未标注临期的截图等。其次可以先尝试与商家协商,联系商家,说明情况,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换货或合理赔偿。此外,可以寻求监管帮助,如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拨打12345进行投诉维权或向杭州市消保委投诉热线0571-89315315反映,提供完整证据。消费者还要注意的是,购物时养成习惯,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网购时可主动询问商家商品是否临期。在网购时可主动向商家询问,若遇商家未尽告知义务销售临期商品,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同时也要提醒商家,诚信经营是根本,务必履行对临期商品的显著告知义务,完善内部管理流程,避免消费纠纷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