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70000元婚恋服务 消费者:服务难以令人满意,希望退款

2025-04-04

商报讯 (记者 毛雨希 制图 裘昀) 消费者黄女士于2023年年底,在拱墅区中山北路617号地铁商务大厦803的“我主良缘”前后支付70000元购买婚恋服务。“与我对接的工作人员一直变更,且商家提供的服务与我的诉求根本不匹配。我提出想要退部分费用,却被商家拒绝。”于是,黄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此事。

升级至70000元套餐

服务难以让人满意

消费者黄女士:2023年3月初,我母亲在网络平台上刷到这家“我主良缘”婚介机构的宣传广告,一位工作人员添加了我母亲的微信,之后开始介绍门店信息,并且时不时会发一些匹配信息。一开始我们并没有报名的想法,2023年11月11日,抱着了解的心态,我和母亲去店里与工作人员面谈。

在店里,工作人员分析了我的信息,随后开始推荐婚恋套餐,在沟通中,对方承诺会介绍到我满意为止,且不同价格匹配到的对象不同,只会匹配相同套餐的用户。于是当天我支付20000元,成为了这家店的会员用户,并与商家签署了合同。过了几天,商家联系我,表示门店来了一位总监级别的工作人员,支付50000元升级套餐,由该总监负责提供更优质的婚恋服务,并邀请我去门店沟通。

2023年11月26日,我去门店见到了该总监,商家介绍该总监筛选匹配的对象质量会更好,并且会提供我针对性的服务。在此之前我曾多次拒绝升级套餐,但在商家的推销下,我认为如果服务能有宣传得这么好,我愿意支付这笔费用。随后商家表示,可以先预付5000元,如果不愿升级套餐,也可以换成别的服务。出于信任,我先支付了5000元,2023年12月6日,我又支付了剩余的45000元。

服务开始后,我发现商家为我筛选的相亲对象与我一开始的诉求不匹配,有些甚至根本没有聊天的想法,我向总监反馈,对方表示目前还在筛选中。去年年初,一位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我,表示总监出去培训了,之后服务由她主要负责,会为我尽可能多介绍筛选。之后我尝试接触了几位相亲对象,但都没有后续,我发现服务刚开始时,工作人员还会主动联系我,和我沟通相亲事宜,但现在我不主动联系对方,商家也不会主动联系我。

去年7月10日,我联系总监表示近半年来对方都未提供筛选服务,这与一开始约定的不符,对方表示家中有事,暂时休假了,但会继续帮我筛选的。之后我发现总监退出了我的微信服务群,虽然对方声称会继续服务,但仅在我的催促下才偶尔提供几个筛选后的相亲对象。去年9月22日,商家又更换了一位资历较深的工作人员服务了一段时间,但我认为商家提供服务仍旧不积极。

今年我希望商家能多提供一些相亲服务,但事实上近两个月我只见过两位相亲对象。3月23日,我无法接受商家提供与约定不符的服务,因此我向商家提出退60000元,并表示具体退费金额可以协商,但商家表示已经提供了服务,拒绝退款。经过多次协商,商家仅愿退10000元,对此我不认可。我认为商家推销让我升级的套餐根本没有用,因此我希望商家至少退50000元。

商家

已将诉求反馈至总部

(记者在网络平台上搜索“我主良缘”,根据搜索结果拨通了门店联系方式。)

我主良缘工作人员:消费者希望退费50000元,我们已经将该诉求反馈至深圳总部了,具体处理结果需要总部决定,大约两天左右会有结果。

(随后,记者将商家的话转达给消费者黄女士,黄女士表示愿意等待商家回复,对此,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律师

商家需举证履行合同情况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本案例属于服务合同纠纷,消费者支付了服务费,认为商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商家应当举证证明自己履行合同的情况。如若商家确实未履行合同,且经消费者提出后仍消极履行的,消费者提出解除合同退还费用是合理的。建议消费者在签署服务合同时,在条款中尽可能详细明确商家需要履行的义务,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