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岑嵘
最近,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在一些电商的使用过程中,不知不觉中,开通了“先用后付”功能。
“先用后付”是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是指满足条件的用户,可以零元下单,待确认收货后再付费。
那么商家为什么要推广这种“先用后付”模式?我们可以用“金钱心理学”来了解这一功能给消费带来的变化。
脑神经科学家告诉我们,当我们在购物网站看到喜欢的商品,这时大脑的“伏隔核”会起作用,产生愉快的感觉,让我们两眼放光。
接下来我们会关注价格,这个阶段是大脑不同的部位,即内侧前额叶皮质和脑岛在起作用,价格和付款会让我们感到犹豫和痛苦。在这个阶段,我们会对支付钱款的痛苦和买到商品的愉悦做一番权衡,很有可能觉得钱太贵,或者因为乱花钱的内疚而放弃支付。比如我看到新款的苹果手机很动心,但看了看价格,又觉得花万把块钱非常肉痛,于是否决了这项交易。
在这种时候,“先用后付”模式就起了作用。它把“消费”和“支付”这两件本来是同时发生的事情分离开了,也就是经济学上所谓的“支付隔离”。
这个模式有点像信用卡消费。经济学家普利莱克和西门斯特曾发现,在大额交易中,要求使用信用卡时的支付意愿,比要求使用现金时要高得多。他们观察到在对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篮球赛门票的密封投标拍卖中,要求使用信用卡的支付意愿比要求使用现金交易时高出近一倍。
经济学家索曼也观察到,在校园书店中学生如果使用现金,而不是使用信用卡支付价款后,当他们走出书店店门时,能更为精确地记住花费的价钱。
大脑原本对我们购买商品有一种控制力,但现在,“先用后付”绕过了大脑产生痛苦的部分,把这些痛苦隔绝掉了,而这些付款的痛苦被转移到了收到商品后的若干天后,这样,就给人一种“免费”的感觉。
事实上,这种模式会大大削弱了“剁手党”的自控力,让人购买更多的商品。这样做,会引发一些自控力弱的消费者的财务问题,对年纪大反应慢的消费者也不是特别友好。
在商业社会,商家总是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增加销售收入,因此也诞生了营销这门科学,“先用后付”也是商业社会的产物,如信用卡一样,有利有弊。它的确能给消费者带来更便捷的消费体验,但也容易造成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
因此,重要的是把知情权和选择权交给消费者,不能替代消费者做选择,商家应在醒目的位置标注这种方式,充分尽到提示义务,防止消费者“误点”。同时对这种消费方式的后果也要提醒和宣传,以免消费者盲目消费,到了付钱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居然买了这么多东西而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