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苗露) 2023年12月6日晚,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荣联科技,代码:002642)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事先告知书,荣联科技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
公告显示,北京证监局查明,荣联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荣联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并分别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荣联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受损投资者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2017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7日期间买入荣联科技股票,并在2021年4月27日收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年4月1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