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苗露)2023年11月26日晚,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城矿业,代码:000688)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上市公司虚增营收属于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根据处罚预告,国城矿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公告显示,重庆证监局查明,国城矿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国城矿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国城矿业对下属孙公司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相关业务错误适用会计准则,导致其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222.98万元,占披露金额44985.24万元的 22.73%;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8268.50万元,占披露金额103590.86万元的 17.64%;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1056.62万元,占披露金额146841.95万元的 21.15%。重庆证监局拟决定:对国城矿业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受损投资者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国城矿业股票,并在2023年4月24日收盘持有股票的亏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2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