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苗露)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863,证券简称:松炀资源)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新进展,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目前距离索赔时效届满只剩最后5个月,受损股民仍可依法起诉。
公告显示,松炀资源于 2022年4月2日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8号)《关于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王壮鹏、蔡建涛、陈剑丰、林指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查明,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2019年未审议且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有关情况;二、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三、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受损股民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6月21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松炀资源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19年6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0月31日,松炀资源发布2023年三季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58亿元,同比下降35.67%,归母净利润-1.73亿元,亏损同比扩大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