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浙江检察系统三年促成民事检察和解379件

2023-11-16

商报讯 (通讯员 阮家骅 记者 刘迅) 2021年至今,浙江省检察机关共促成民事检察和解 379件,覆盖生效裁判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支持起诉等案件类型。这是记者昨天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民事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往往争议较大、矛盾较深,检察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时更加注重社会关系的修复,既促和解,又充分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接受法院正确裁判,帮助当事人最大程度实现权益。

比如,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姐姐邵某某将自己购买、登记在母亲叶某某名下的房屋卖给弟弟邵某、弟媳余某某,邵某、余某某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后,叶某某又将房屋出卖给他人。姐弟之间就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应否退回、剩余购房款应否支付产生纠纷。法院判决邵某、余某某继续向邵某某支付剩余购房款,邵某、余某某二人因此离婚。家人之间纠纷多年,矛盾深重。检察机关考虑到各方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多次沟通,搭建对话平台,“情理法”三管齐下促成和解,一揽子解决了后续可能发生的多个诉讼。

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还通过“和解+司法救助”的办法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环节开展司法救助,共为14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64.3万元,同步促成和解74件。

在监督办案基础上,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打造了“枫桥式检察e站”线上服务平台、“四明”和解工作办法等一批特色品牌。

检察机关还聚焦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深化以案促治。比如,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支持起诉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加梯工程项目资金监管缺位问题,督促在全省率先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并与富阳区加梯办联合出台意见,探索防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风险,为惠民工程项目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