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报讯(见习记者 毛雨希 制图 裘昀)消费者任女士于5月19日与杭州锦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了一份个人形象资料委托拍摄协议。“拍摄个人形象资料是用于我之后的兼职活动,我为此支付给这家公司2990元用于拍摄。但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只给我安排了3次兼职,我觉得次数太少便与公司的经理协商,但是对方一直不回复我。我想要退还我拍摄个人形象资料的2990元。”最近,消费者任女士向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反馈了此事。
消费者
兼职六个月只安排了三次拍摄
消费者任女士:我想为自己找一份兼职工作,在BOSS直聘上,我看到了这家杭州锦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正在招聘大龄服饰展示模特,于是我便投递了简历。与工作人员联系后,5月19日我去公司面试,通过后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我拍摄个人形象资料,展示个人整体的形象照片,用于之后兼职活动时供客户及商家挑选。我便支付了2990元,并与商家签署了一份个人形象资料委托拍摄协议,协议中注明了我的兼职工作内容是彩妆、海报、广告等拍摄。
但是直到目前为止,我只接到3次这家公司为我安排的拍摄工作。9月23日,我联系公司一位管理兼职工作的赵经理,希望公司能够为我安排一些拍摄工作,但是对方表示因为快递停运,产品无法送达,所以近期也没有相应的拍摄工作。10月19日后的一段时间,我多次联系赵经理,对方要么表示客户方没有回复,要么连消息也不回了。
我拍摄3次只收到600元兼职费用,但是我拍摄形象资料却花费了2990元。我认为,即使是兼职工作,一个月至少也应该安排2-3次工作,我希望公司能够退还我2990元,并且解除协议,不再继续兼职。
商家
可以继续安排拍摄工作
(记者在企查查搜索“杭州锦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显示该公司为正常经营状态,但于7月22日更名为“杭州锐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随后,记者拨打了任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上赵经理。)
杭州锦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赵经理:我们已经给任女士安排了拍摄工作,如果任女士要退款的话,造成的损失又该如何处理?目前,公司已经停止营业了,我现在人在外地,并不清楚其他具体情况。任女士可以直接联系我,我会继续安排寄拍工作的。
律师 任女士有权要求商家
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本案例中,如果双方签署的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即商家不存在诈骗故意的话,那么双方是服务合同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消费者和商家签署的合同,各自负有各自的权利、义务。消费者已经履行了付款、拍摄形象照片的义务,商家却未履行持续介绍兼职工作的义务,商家违约,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