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苗露)2023年10月11日晚,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悦科技,代码:603879 )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永悦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此前,9月18日,永悦科技曾发布《关于公司及实控人收到江苏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江苏证监局查明,2023年8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向其销售5000台无人机,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上述《补充协议》,公司既未在2023年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23年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受损投资者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3年8月28日至9月17日期间买入永悦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9月17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亏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须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3年8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