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报讯(见习记者 毛雨希 制图 裘昀)消费者汪女士于2021年11月1日在银泰百货武林总店的新秀丽花费792元购买了一款双肩包,“最近我发现双肩包的皮质把手有磨损痕迹,便将包送到商家指定的售后维修点进行维修,维修点的售后人员却表示原装配件已经没有了,只能为我更换相似款式的把手。我对此并不认可,这款包还在保修期内却没有配件,那为何当初要承诺我两年的保修期呢?”于是,汪女士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了此事。
消费者
在维修期内没有配件不合理
消费者汪女士:我于2021年11月1日在银泰百货武林总店的新秀丽购买了这一款双肩包,这款包原价880元,使用了优惠券后我支付了792元。据我了解,新秀丽针对不同的箱包款式有不同的保修期,我的这一款双肩包保修期为两年。当时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凭购买票据或是电子支付记录就可以保修。
8月13日,我发现双肩包的布质肩带褪色了,并且皮质把手有磨损痕迹,第二天我前往商家向工作人员表示想要维修,工作人员表示肩带褪色是因为使用时间较长导致,无法维修,只能更换皮质把手。8月15日,我将双肩包送到商家指定的售后维修点,工作人员表示需要送回原厂进行维修。
8月28日,售后工作人员联系我,表示这款包已经停产了,没有原装配件,只能更换颜色相同、纹路稍有不同的把手。我看了对方发给我的配件图片,发现配件与我的把手在颜色和纹路上都有肉眼可见的差别,我的双肩包把手是光面皮质,对方给我提供的配件则是类似于荔枝纹的料子。我表示无法接受这款配件,对方却表示不是同一缸染出来的料子会有色差,只能够让颜色看起来高度相似。我认为这很不合理,因商家没有原装配件导致我无法正常维修,我提出希望商家能够接受我选一款新包,以一个合理的折后价购买,也算是对我双肩包无法修补的补偿。
9月14日,工作人员再次联系我,并提供了两个处理方案,一是以8折优惠让我在官网选购一款产品。二是可以免费提供给我一个样品包,质保期按照我的双肩包的剩余时限计算,并且要回收我的双肩包。这两个方案我都不认可,我一开始就是以折扣价购买的双肩包,我认为商家给的8折优惠并不诚心,并且我也不想要样品包。
商家
愿与消费者继续协商
新秀丽工作人员:我们有正规的售后服务章程,现在已经有同事专门负责对接汪女士的售后事宜。我们之前提出来的方案汪女士都不满意的话,可以和我们再协商,我们也会积极处理。因为我们是全国统一售价,并且之前提出打8折的优惠也是我们申请的,因此汪女士如果想要一个合理的折扣,我们也需要明确诉求后再向上级申请。
(昨天,记者收到汪女士的反馈,“我在新秀丽的官网上看到维修与服务中有一条‘如果产品不能维修,但在保修范围内,我们将与您联系,让您免费获得一个类似的保修更换产品。’的条款,我便询问售后维修的工作人员,对方提供了两款价位相似的包让我挑选,我发现其中一款包有瑕疵,另一款则是容量不大的电脑包。”汪女士表示,“工作人员表示只有这两款包供我选择,但我都无法接受。最终我还是决定用类似的料子更换我双肩包的把手,感谢商报帮我维权。”)
律师
商家应按照消费者实际损失赔偿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商家承诺消费者两年质保期,但在质保期内无法提供保修服务,商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按照消费者实际损失赔偿。在官网中的维修与服务条款事实上是商家给消费者的承诺,但条款内容并没有明确保修更换产品的价位、型号等,商家应履行诚信原则,提供给消费者功能性相似或价位相当的产品。商家提出的解决方案事实上也是一种补偿措施,但消费者并不满意,对于补偿的价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在此建议消费者,如若购买的商品含三包,而商家提供三包范围以外的质保承诺时,建议以书面形式明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