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星年报虚假被处罚 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

2023-08-17

商报讯(记者 苗露)8月8日,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星星科技,证券简称:ST星星,证券代码:300256)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年报虚假记载属于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受损股民可依法起诉索赔。

公告显示,证监会查明,星星科技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星星科技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星星科技少计商誉减值损失。星星科技 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星星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 600 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目前我们正在分批代理起诉,受损股民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认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买入ST星星股票,并在2021年8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20年4月1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1380651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