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女处理好哥哥身后事不愿告知骨灰葬在何处作为亲妹妹,是否有知情权?亲人去世,骨灰安置谁说了算?

2023-05-26

每满新闻客户端/商报记者 陈敏 漫画 章丹丹

“这件事在我心里快半年了,想起来就难受,也一直不知道怎么办”近日,家住杭州某小区的王女士(化名)向记者咨询了一件事情。四个月前,王女士的哥哥去世了,哥哥的女儿处理好身后事后,不愿意将其骨灰安葬的地方说出来。作为亲妹妹,王女士想问:“我有权知道哥哥的骨灰埋在哪里吗”?

四十年不联系的女儿 一天内安葬好了她父亲

王女士说,今年1月她的同胞哥哥因病去世了,去世时有七十多岁了,当时自己正在隔离期间,没有及时前往哥哥家。哥哥去世后,其所居住的街道给他女儿打了个电话过来处理后事。“我哥哥很早前就离婚了,前妻和女儿也一起搬走了,当时他女儿才6岁。”王女士说,哥哥离婚后通过邮寄的形式支付过女儿一段时间的抚养费,一直没得到回应,后来希望对方过来拿,女儿没有来拿,他们也断了联系。“我哥哥和他女儿估计有四十年没联系了,他的女儿后来也改了名字。”

王女士说,哥哥去世后,他女儿在一天之内就把后事处理完了,骨灰火化后埋在哪里也不愿意告诉她,她感觉一天之内把人火化,还能找好墓地埋葬,很不可思议,怀疑其女儿并没有好好安葬哥哥,甚至有将骨灰随意丢弃的可能。“哥哥留下的遗产给女儿无可厚非,但我作为亲妹妹,难道连哥哥的骨灰埋在哪里,也没权知道吗?我想逢年过节去祭拜一下也不知道位置。”

王女士说这件事她去找街道派出所协调过,当时派出所出面给侄女打了个电话。电话是侄女的老公所接,对方的回复是:“他去世时你也没去,你太冷漠,我就是不愿意告诉你。”

“我有权利知道我哥哥的骨灰埋葬在哪里吗?”王女士向记者说出了她的诉求。

亲人去世后,骨灰安置谁说了算?

亲人去世后,骨灰安置谁说了算?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赵利梅律师说:第一,骨灰作为遗体火化后的特定物,与遗体具有高度的相似甚至同一性,是被纳入现有法律保护的范围。但我国现有法律对于骨灰的安葬权利或义务未作直接规定。依据《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根据各地的民间殡葬习俗,近亲属应享有安葬死者的权利,并负有安葬的义务。关于死者的骨灰安置权,司法实践按照以下规则处理,首先由各方亲属沟通、协商处理。无法协商一致,则遵循以下顺序处置: 一、本着尊重死者生前遗愿的原则,按照死者遗嘱或嘱托对其骨灰进行妥善安置。二、若死者生前对于骨灰如何安葬未有明确意思表示,按照近亲属权利顺位的基本规则(参照关于法定继承的顺序之规定)确定骨灰管理人。

依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2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即配偶、子女、父母为骨灰管理的第一顺位主体,其次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近亲属。此亦与我国关于安葬权顺位的传统习惯相契合。三、如果在先顺位的骨灰管理人未尽管理义务或管理不当,其他近亲属有权要求予以纠正。

在本案中,如死者生前没有明确表示过如何处理其身后事,王女士的侄女作为死者的骨灰管理第一顺位主体,在不违背法律与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有权对死者的骨灰进行处理。但如经查证,侄女未妥善安置死者的骨灰,王女士作为有权管理死者骨灰的第二顺序主体,可要求侄女纠正,否则王女士有权主张自己来管理死者的骨灰。

侄女不愿告知哥哥安葬地 作为亲妹妹可以起诉吗?

侄女不愿告知哥哥安葬地,作为亲妹妹可以起诉吗?赵利梅律师表示,若侄女已安置好死者的骨灰,王女士想知道死者的骨灰安葬之地,但侄女不予告知,导致王女士以后无法祭拜,这里涉及一个“祭奠权”的问题。

祭奠权是基于传统习俗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我国法律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990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司法实践认为,祭奠权是基于近亲属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是死者近亲属的精神利益,包含权利人对逝者的哀思、怀念等精神利益。它是基于人格尊严而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应当纳入一般人格权进行保护。

《民法典》第991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王女士与侄女同为死者的近亲属,两人享有对死者同等的祭奠权,任何人不得侵害。因此,王女士有权知道侄女将死者的骨灰安葬在哪里。

另外,诚如前述,近亲属的祭奠权作为一般人格权予以保护。《民法典》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当祭奠权受到侵犯时,王女士有权以一般人格权纠纷为由起诉侄女,要求侄女告知她关于死者的骨灰存放信息,并不得阻碍她进行祭奠。但死者为大,希望王女士和侄女能以谦和的方式解决该纠纷,给生者以慰藉,使故者得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