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4

C 生产企业称需经营资质才能买

这三款“笑气”的外包装上都印有生产厂家信息,且都指向同一家位于广西防城港市的公司。在其官网显示,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笑气”的销售和生产。

2月16日,记者联系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只向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出售“笑气”产品,不同颜色的包装则意味着代工商不同。“我们的确有为客户代工的业务,但代工的前提是对方需要出示相关资质。”

对于记者提出的,在电商平台上买到该公司生产的“笑气”产品这一情况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并不掌握此类情况,将会安排专人对此进行调查,并核实相关商家,如果查实,将把相关商家拉入黑名单。“作为生产商,我们无法控制购买者的再次销售行为,但我们是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对于非法经营笑气的行为,我们也愿意出力制止。”

该公司负责人介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笑气”实行管制许可,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因此,对于未经许可的销售行为,可以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快递企业和员工的“明知”行为,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而对于“有证企业”打擦边球即向个人销售“笑气”以及个人“娱乐使用”的行为,应该赋予相关职能部门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行政许可等行政处罚的权力。

D “笑气”非法销售 平台监管责无旁贷

虽然“笑气”的生产企业承诺将会介入查清此事,但为何电商平台明知此类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却依然允许其销售呢?对此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相关电商平台,对于记者的询问,相关平台客服人员表示,需要时间核实情况。

对于电商平台的这一行为,一位法律人士认为,平台在这当中负有连带责任。她认为,互联网平台要履行《网络安全法》规定的主体责任。这至少应当包括识别店家的经营资质,谨防无资质人员在网上售卖笑气;在买家点进笑气店铺时,及时弹窗提醒,告知相应的法律与人身安全风险;建立关键词识别系统与投诉举报机制,一旦发现违法交易,立马触动反馈机制,阻断交易,并上报监管部门。“根据以上的条例来看,相关平台仅起到了弹窗提醒这一项义务,而其他的规范管理责任没有达成。”

该法律人士表示,“笑气”作为危险化学品,其管理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参与,更需要平台、快递企业共同参与。“全社会一起努力,才能有效避免吸食‘笑气’产生的悲剧。”

E 非法经营“笑气” 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明明知道“笑气”的销售和经营需要严格的准入门槛,但为何还是有人愿意铤而走险?一位曾经接触过“笑气”生产的从业者透露,其中有数十倍的利润。“‘笑气’出厂均价是普通产品50元/千克、高纯产品75元/千克,但从工厂买来的40升(20千克)大罐装笑气售价一般在千元左右,分成小瓶售卖后每瓶8克,售价3元至6元不等。除掉包装成本后,据粗略估算,小钢瓶利润率最高可超过10倍。”

该人士还表示,市场上存在部分卖氧气的气体经销商,也在倒卖“笑气”。有的往蛋糕店卖,有的往迪厅卖。有证就可以卖,至于买方是否滥用,商家并不管。

根据相关规定,销售买卖“笑气”需要有严格的要求,而非法经营“笑气”则很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

有法律人士认为,刑法修正案(十一)虽然没有对非法经营罪作出修改,也没有对违法所得概念进行界定,但因为新增罪名影响到非法买卖“笑气”等行为,未来是否能继续认定非法经营罪及如何认定违法所得,均值得关注。

相关法律人士认为,行为人未取得经营资质向他人出售“笑气”的行为,除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外,更大的危害在于“笑气”严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并具有一定成瘾性,长期吸食会造成认知功能、脑功能损害,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损伤,甚至有吸毒人员将“笑气”当作毒品的替代品。

F 对非法“笑气”销售出重拳 建议“笑气”应当纳入毒品监管

对于“笑气”非法经营的情况,浙江早就开始出重拳整治。2022年6月,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根据排摸,掌握到有人非法出售“笑气”线索,并成功锁定嫌疑对象窝点。6月7日,廿三里派出所联合禁毒大队先后抓获方某某等人,并在租住房间内查获“笑气”数十箱,工具瓶、瓶嘴数十件,嫌疑人对在无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售卖“笑气”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而在湖南宁乡,笑气的非法销售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不久前宁乡市人民法院就通报了一起非法经营案,周某等6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半年销售额高达164万余元。

2021年8月,刚失业的周某每天借助上网打发时间。一次跟网友的聊天中,得知对方要转手一批“笑气”。由于手头资金不足,他找来好友罗某、张某娜入伙。“笑气”到货后,3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长沙城区销售。通过微信客户群的方式联系买家,由周某负责进货,张某娜负责联系客户销售及财务,罗某负责送货并代收部分货款。2022年2月22日,公安机关从周某等人租赁的仓库查获用于存放的一氧化二氮的大罐90罐、小罐80罐,从罗某驾驶的车辆查获存放一氧化二氮的小罐24罐。经查明,周某等人销售一氧化二氮总额为16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等6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限制买卖的一氧化二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等,依法判决6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5万余元至4万余元不等,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查获并扣押的违禁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2年3月,履职全国政协委员15年的蓝闽波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将一氧化二氮(笑气)列为易制毒药品管控的提案》。在这份提案中,他提出建议——将“笑气”列入易制毒管理,并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对生产、经营、运输、存储、使用及处置等环节进行全生命周期管控;严格控制其在正常医疗麻醉、食品添加及科研等领域外的使用;全面排查涉及“笑气”的生产、经营及使用行业,以及销售途径和使用范围。“一开始我们想提议列为神经类药品或毒品管理,但‘笑气’在有些领域如食品工业中还有应用,不能完全禁绝。因此我们建议将其列入易制毒,这样就会比一般的危化品管理上一个台阶,管控会更严格,进、出、采购都要通过公安部门,管理抓手就找到了。”蓝闽波说。他还提出,倡导替代研发,研制新的食品发泡剂,替代“笑气”在食品工业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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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小伙子吸食“笑气”解忧 结果精神萎靡

杭州男子小姜今年27岁,平时帮父亲打理小生意,工作能力强,应酬也比较多。但自三年前,生意受到疫情影响,小姜的情绪一直很低落,而就在此时女朋友也提出分手。感情和事业连续受挫,让他很想找一个发泄的渠道,有朋友就建议他吸食“笑气”,声称可以“放松”“提神”。

最初,小姜抱着好奇和试试看的心态吸食了一点,但后面就开始把控不住,吸食量逐渐增加,有时一天要用“2-3箱(300-400支/箱)小钢瓶”。而为了逃避家人监督,时常独自住酒店两三天,谎称谈业务,其实都在吸食“笑气”。

沉迷其中后,小姜状态逐渐萎靡,这引起了家人的警觉。但小姜已经离不开“笑气”,不吸食就精神萎靡,烦躁不安,心慌气短,在遇家人阻拦的时候,他就会发脾气,不顾一切往外冲,甚至扬言自杀或全家同归于尽。

无奈之下,家人将其带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科孙继军副主任医师的门诊。当时,小姜表现坐立不安,消极悲观,向医生诉说内心的苦闷和空虚。看到身边同龄人都已经成家立业,他其实非常羡慕,但又认为自己被家庭束缚,没有独立自主的工作,父母还干涉自己的感情生活,以至于现在“一败涂地”。

经过半年的系统治疗,小姜基本上可以做到不吸食“笑气”,在有强烈吸食愿望的时候可以做到转移注意力,情绪也明显好转,生活态度也变得积极,逐渐恢复正常的工作。

据孙继军介绍,吸入“笑气”能短暂让人感到轻松快乐,甚至是产生幻觉,但长期吸入对人体“百害而无一利”。

“笑气”进入人体后,弥散速度很快,大量吸食“笑气”容易引发低氧血症,严重者可出现轻缺氧昏迷,甚至窒息死亡。长期滥用“笑气”主要损害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如四肢麻木无力、行走不稳,甚至瘫痪;可以引起贫血;思维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精神异常幻听、多疑等;“总之,过量吸食‘笑气’带来的伤害不亚于任何毒品。”孙继军提醒,现在吸食笑气的多为青年人,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不受他人蛊惑和引诱,谨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