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回迁安置户: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对双浦车辆段TOD、BZ项目剩余未回迁安置户开展第二轮次回迁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及地点
安置对象:双浦车辆段TOD、BZ项目的被搬迁户(除第一轮次回迁安置户外)
安置地点:云浦佳苑(二区)
二、回迁安置人口统计截止时间:以回迁实际结算交房日前一天的24时止,具体时间另行公示,截止时间后的新增人员一律不予安置。
三、过渡费截止时间:以回迁实际结算交房当月止。
四、资料集中提交时间:
2025年7月15日— 7月18日(工作日8∶30-16∶30)。
五、提交资料内容及地址:
需提交资料内容:户口簿、户内成员身份证、新生儿出生证明、户内存在其他情况的(如服兵役、就学、婚姻状况变动等)须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未享受异地拆迁安置待遇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等;
提交地址:各回迁安置户所属的村社办公楼。
六、不明事宜可于工作日(8∶30—16∶30)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71—86908767/19357096881(微信同号)。
七、为保障各回迁户的利益,届时请关注相关通知及在所属村社内发布的公示信息。请各回迁户及时、如实提供材料,积极配合本次回迁工作;不提供材料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双浦镇回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