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德市新叶村。市建委供图
记者 王昭奕 通讯员 杭建宣
青山绿树,白墙黛瓦,小桥流水,烟火人家……当杭派民居设计越来越受到欢迎,杭州乡村正在酝酿一场新的蜕变。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杭州市村庄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已于本月正式施行。
“《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在2023年8月正式施行,标志着乡村建设开始‘有专业队伍建、有标准法律依、有政策体系靠’。《导则》作为其重要配套文件,填补了杭州村庄设计技术标准空白,为村庄设计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的技术指引,加强乡村特色、风格、色调引导,从而打造各具特色、个性鲜明的美丽乡村。”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导则》的出台将有效缓解当前村庄建设中存在的特色不突出、服务不均衡、风貌不协调等突出问题,将以完善的设计标准体系推动杭州乡村建设品质提升。
科学指引,村庄“各美其美”
《导则》是指导我市新时代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技术规范,明确了“落实规划衔接、筑牢安全底线、强调因地制宜、突出杭派特色、注重绿色低碳、关注经济适用、加强运营前置”7大村庄设计原则。
“我们要针对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的村庄,因村施策,科学有序地开展村庄设计。”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导则》针对改造提升类、传统保护类、新建集聚类三类村庄实施差异化指导。同时,根据杭州自然肌理与地形地貌特色,还将村庄分为“丘陵山居型、富春山水型、湿地水乡型、诗意田园型”四大类,要求凝练特色并形成设计指引,做到“各美其美”。
《导则》明确,“丘陵山居型”应注重与山林环境的有机融合,充分尊重地形地貌,形成依山就势、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村庄空间格局;“富春山水型”宜关注滨水两岸、山前地区的景观塑造,形成山环水抱的村庄环境;“湿地水乡型”应注重保护与利用水环境,顺应湿地水网肌理,打造水畔栖居的江南水乡;“诗意田园型”宜注重与现代农业生产的融合,结合田园肌理条状布局,塑造村居与田园风光相互映衬的村庄环境。
和美乡村的建设,不仅在于整体的规划与设计,更在于每一个细节的打磨与呈现。为此,市建委提出要进一步规范村庄设计工作,加强设计要素管控。《导则》根据村庄设计的功能特征、空间品质和文化属性,构建了村庄设计要素体系,包括公共空间、建筑空间、道路空间、水岸空间、田林地景、公用设施六大类。
例如,在公共空间设计上,要对空间序列、村口空间、公共场地、小微空间以及文化小品进行细化,明确公共场地应包括活动广场、文化广场、游憩绿地等,每个行政村的公共场地总面积不宜小于 2000平方米,同时需考虑自然村服务半径。
值得一提的是,《导则》创新性地建立了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可以直观地帮助村庄解决设计“不到位、不规范、不精细”问题。
双师下乡,重塑“乡村肌理”
乡村建设,离不开技术规范,更离不开人才支撑。
去年,杭州启动了以“建筑赋能乡村 专业助力振兴”为主题的建筑师、工程师下乡行动,提出要组织建筑师、工程师深入村镇开展专业服务,到今年年底,全市行政村与建筑师、工程师签约比例达60%以上。
这一年来,全市建筑师、工程师下一线、走田野,为杭州村庄建设“出谋划策”,取得了良好成效。建德市和淳安县的行政村均已实现建筑师、工程师签约全覆盖。其中,大慈岩镇因传统村落保护等需求,组建了由建筑、规划、文物保护专家组成的“双师”团队,对李村村等19个传统村落开展调研,指导修复古建筑230余处。
接下来,杭州将继续创新机制,保障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更可持续、更有效益。《导则》的正式施行也为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提供了更完善的设计标准和要求。比如,《导则》明确要在设计和建设阶段引入运营思维,鼓励专业化运营主体全程参与,紧扣现实需求,精准匹配资源,指导村庄设计。
“今后,我们将依据《导则》要求,结合会议探讨、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多元方式,详细了解村庄场地文脉、乡村风貌、产业结构等现状情况,因地制宜为杭州村庄提供更全面的服务。”杭州淳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技术+人才”双向发力下,一幅村美、民富、业兴的和美乡村新画卷将在杭州徐徐展开。
“下一步,我们将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导则》学习培训,确保基层干部和设计人员真正学懂弄通、会用善用,同时借助‘双师’下乡服务推进《导则》落地,解读最新标准,深化技术指导,加强过程服务,打造出更多具有杭州特色的‘富春山居图’,推动杭州乡村向‘全域大美’发展。”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