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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提升运维管理水平,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建立充(换)电设施运维问题发现、通报、整改、反馈的全链条机制,创新建设运营新模式新业态。
三是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制订充电桩建设运营标准,发展“统建统服”“共建共享”等模式,健全项目管理机制,落实各方主体安全责任。
四是完善销售服务网络,鼓励开发更多适配乡村生产生活的经济实用车型,组建新能源汽车下乡服务联盟,建设一批集多品牌汽车销售、维修保养、充换电等功能和业态多元的新能源汽车共享服务中心。
五是激发乡村消费潜力,组织开展一批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和巡展活动,设计一批适合自驾的乡村旅游线路,打造低碳出行新场景。
《行动方案》还提出了系列政策配套。在电网配套上,未来3年,投资建设全省农村配网不低于300亿元,同时将充电桩报装服务纳入电力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在财政支持上,统筹国家、省级有关奖补资金,支持符合标准的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给予相关补贴。在要素保障上,合理保障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廊道空间资源,在用地、租金、绿色金融等方面予以支持。
发布会还透露,我省将在今天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全省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下一步还将统筹乡村点状、公路线状、城市面状,分类型、分区域打造10个示范县、50个示范乡镇、100个示范项目,全力打响“绿行浙江 有桩等你”浙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