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法医

2023-02-20

读大学时的朱光烈

在臭水沟里用金属探测仪寻找凶器(右一为朱光烈)

勘查现场,汗如雨下

口述 朱光烈 整理 傅淑青

我叫朱光烈,是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刑侦大队的一线法医,也是目前余杭分局唯一正高级职称的警务技术人员。

法医,就是影视剧中的“秦明”。电影和电视剧中,男法医风度翩翩,女法医英姿飒爽,镇定自若地动动刀子,讨论讨论,案情轻而易举就分析出来了。

现实中的法医,只有靠很多基础工作,以及缜密的逻辑思维,才可能得出客观准确的事实真相。

作为一名从警22年的一线资深法医,我来讲讲真实的探案故事。

死者家属关心的不是现场多恐怖,而是死亡真相

我成为法医,完全是偶然。

我老家是四川农村的。1996年高考,我考出了好成绩,填报志愿时,就填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锁定了学校,想不好什么专业。我父亲说,那就读法医吧,又是法又是医,双料了,岂不是很好?

开学后,我才知道法医是干什么的。小时候看武打片,我看到骷髅都害怕,更别说遗体解剖了。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学。

大三开始上专业课。从课本里,我知道了骷髅头是什么。它是类圆的,能有效分解外部作用力;它也是人体骨骼中最硬的,因为要保护最重要的部位——大脑。

弄懂了以后,就没那么可怕了。慢慢的,内脏、血管这些我也不害怕了,它们都是人体的组成部分。

但第一次近距离接触遗体,我还是被打击了。没有口罩,也没有眼罩,隔得老远就闻到福尔马林的气味,呛得我不停打喷嚏、掉眼泪,感觉鼻粘膜都在燃烧。

这就是我的职业?我以后接触的就是这些?短暂的自我怀疑后,我又拼命问自己:你关注福尔马林的味道干什么?你是法医!你要研究的是遗体的神经、血管、肌肉!

走上工作岗位后,我才知道福尔马林的味道不是最冲的,尸臭才是。

特别是夏天,遗体当天就腐败了,很快会发黑,发出一股动物死亡后的恶臭。就算屏住呼吸,臭味也能往你鼻粘膜里钻。

还有蛆虫。夏天人死后,苍蝇很快就来了。要是晚两天发现遗体,蛆虫已经里三层外三层把腐肉啃噬殆尽,死者的嘴巴、鼻孔、头皮全都白花花一片。

还有血。血淋淋的现场,再摆具血肉模糊的遗体,真当吓人。

要想长久干这行,就要学会自动屏蔽。气味和蛆虫是自然现象;恶、臭、脏,就当作干扰因素;有蛆虫,手抓抓掉;看到腐败,那就把注意力放到遗体信息的研判上。

不怕臭,不怕脏,不怕恶心,是法医的基本素养。因为死者家属关心的不是遗体多臭,不是现场多恐怖,而是死亡的真相!

为逃过法律制裁,他冥思苦想一夜,伪造了这起“浴室迷案”

作为一名基层一线法医,我每天能看到死亡背后的故事。

有人觉得遗体可怕,其实撒谎的活人最可怕。有些人看起来和善,狠起来突破人的正常认知。拿起屠刀杀人的,一般都为了钱和情。破掉类似案子,我总要倒吸几口凉气,感慨凶手没人性的同时,也为死者悲哀。有些人到死都不知道,身边人是恶魔。

2014年10月,余杭闲林镇发生一起命案。死者女性,赤身裸体倒在淋浴房,发现时早就没了呼吸,人都僵硬了。

是我去看的现场。死者的丈夫说,妻子当时一个人在家,洗澡突发疾病滑倒猝死,事实很清楚,不需要再看了,只求早点入土为安。

我说,不急,来了,该看的总要看的。

淋浴房很湿滑,地面有印痕,旁边放着换洗的衣物和浴巾。可一看到遗体,我感觉问题来了。

死者双腿绷得很直,颈部有轻微损伤。丈夫说妻子感冒了,那是刮痧留下的。但最可疑的是死者脚趾缝有电流烧灼的痕迹。丈夫解释,那是脚气。

死者丈夫对答如流,说到老婆去世,他眼眶微微发红。我看了他一眼,追问,“真的是脚气?”他一点不心虚,回答,“是的”。

我把两位侦查员叫到门口,告诉他们,是这男的电死了老婆,她脚上的痕迹是电流斑。

回到现场,很快找到了作案工具——插线板,就插在他们睡觉的床尾。我说,死者就是在这张床上,被这根线电死的。

死者丈夫不服,说我空口无凭。我说,法医就是证据。人逮起来后,当天晚上就交待了。夫妻婚后不和,老公积怨已久,前一晚双方吵得很凶,男的把女的掐晕,并电死。

发生非正常死亡,都是要法医现场勘验,再由相关单位开具死亡证明,才可去殡仪馆火化。为逃过法律制裁,他冥思苦想一夜,伪造了这起“浴室迷案”。

你信不信?法医都是高智商,既要绝顶聪明,又要很有文化。法医的一双眼睛最“独”,眼光独到的“独”。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眼光“毒辣”的“毒”。

法医的脑子,就像一个大容量的硬盘,既有医学知识,也有跨学科的心理学、刑侦学,还要掌握很多生活常识。例如这个案子里,我就知道,真正的脚气是什么样的。

通过现场的血迹勘查,我把一个失踪警情判定为凶杀案件

外界对法医的解读太简单。如果只是数数遗体有几处损伤,有几块淤青,根本不需要法医,外科医生都能做。

法医的真本事是根据现场信息进行现场重建,还原案发过程,有些现场没有遗体就能做到。真有这么神?我通过案例告诉你。

2010年,良渚镇一个老板报警,说秘书刚辞职就失踪了。那个秘书是个女孩子,二十多岁,一头长发,人很漂亮,独自租住在一处农民房里。

她辞职回老家的前一晚,跟同事在饭店聚餐。蹊跷的是,第二天她的出租屋就清空了,人也联系不到了。

我到了现场,发现房间已经做过清理,枕头和被褥全没了。一个女孩赶路,带走衣物,还带得动沉甸甸的铺被?

后来,我在出租屋的抽屉里找到了一只钱包,里面居然有女孩的身份证。铺被卷走,钱包和身份证漏在这里,显然有悖常理。

我再细细勘查,果然,找到了三处可疑血迹。

第一处在席梦思床头,巴掌大,正好是放枕头的位置。

第二处在床头靠背,零星几点,不注意发现不了。

第三处在屋顶,在枕头对上去的天花板,是一处呈连续抛甩的血迹。法医学上,有喷溅、转移等十种血迹形态,这种叫“抛甩”,是人为挥动带血工具甩上去的。

我当即判断,女孩八成已经遇害,且是在床上被杀,致命伤应在头部,血溅到了床头靠背和天花板上。至于那块巴掌大的血,应是充分渗透枕头和被褥后留下的。

很快,我们从前一晚聚餐人员中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是死者的男同事。

据他交待,那晚几个男生送女孩回家后同时离去,但他起了歹念,偷偷折返,欲行不轨。女孩反抗得厉害,他就一棍子打在头部,造成当场毙命。

随后,他清空女孩屋内的衣物,拿走行李箱,带走被褥,以为制造被害人搬走的假象就能瞒天过海。当晚,他在一座没人的桥边,用被子裹住遗体,推进河里。

通过现场的痕迹勘查,我把一个失踪警情判定为凶杀案件,为案件后续侦破提供了正确方向。

这就是法医强大的现场重建能力,也是法医智慧过于常人的一面。从警一年的新法医,一般能看出死因;五年左右的法医,可以完整分析出死亡过程,凶器是普通菜刀还是斧头,砖头还是木棒,软绳子还是铁丝;十年以上的法医,就能准确捕捉现场细节,进行现场重建,对嫌疑人进行人物刻画,指引侦查方向。

想成为一名能现场重建的法医,要通过一个个现场勘查的锻炼,加上后期的思考总结,才慢慢历练出来的,不可能一蹴而就。

人死在哪,我们就到哪,现场就是战场

法医分析案子,不是靠天马行空的想象,不是靠天花乱坠的说辞,而是动手动脚找证据。

2015年9月14日,群众报警一名年轻女子死在菜地里。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在菜地边的河里,捞上来一名男子。人还活着,身上滴滴答答在流血。

这名男子很激动,说碰到了穷凶极恶的抢劫犯,把女的砍死拖进菜地,把他砍伤扔到河里。

我们刑侦到了现场后,很快明确女子确实是被砍死的。但这名男子身上的伤很奇怪,左脚内踝、膝盖和右手全是从浅到深的划伤,伤口是斜的,还有刀尖明显转了一下的痕迹。

若是他伤,切割力度一致,伤口深度也一样,衣服不可能完好无损。这刀伤是自己割的,我绝不可能看走眼。但男子一再矢口否认,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想掩盖事实。

我们一边派人去医院盯着他,一边在现场找凶器。血迹只出现在菜地附近,说明凶手当时没走远,刀肯定也在附近。我分析,应该丢到河里了。

我们拦住上下游两头的水,抽干中间段,穿上水裤,下到水里,用吸铁石、金属探测器去找凶器。

还好是9月份,天气不冷不热。要是夏天,肯定要脱层皮。冬天更不用说,不得冻到浑身打颤?

河水很脏。河底淤泥翻上来,味道相当酸爽。

这个现场环境还不算恶劣。做法医22年,我搜过山,下过水库,爬过臭水沟,进过比身体宽一点的深井捞遗体,在几千吨垃圾堆中翻找作案的一小截电线。

就算爱美的女法医,工作起来也不再注意容颜。人死在哪,我们就到哪,臭烘烘的茅坑算啥?现场就是战场,法医不可能有任何迟疑。

那天,我们在河底抽干的淤泥堆里掘地三尺,终于找到杀人和自伤的刀具。

凶器找出来后,那名男子心理防线彻底溃败。原来他和死者是初恋,各自成家后旧情复燃。双方约定离婚,男人离了,女人没动静。

两人见面前,他带上了刀。女的若犹豫不决,他就干掉她,自己也不活了。想不到没死成,他就拿“遇到抢劫犯”来骗人。

可惜,法医的双眼是“火眼金睛”。

我经常对死者家属说,要相信公安法医。我也会对犯罪嫌疑人说,你所做的一切都在我脑子里,不可以撒一句谎。认罪态度好不好,就看你说的跟我现场看到的是否一致。

我们是最清楚死者死亡过程的人,也是跟家属走得最近的人

每年余杭的法医们要勘查近三百起非正常死亡,其中大部分是各种意外和自杀。

2008年,瓶窑镇一名工人下班骑车回家,被人发现死在104国道边的水沟里。

那晚下雨,马路比较滑,他连人带车摔到带斜坡的水沟里。沟不深,但是他没爬上来。现场有呕吐物,考虑颅脑损伤造成死亡。

家属认为是交通事故,但自行车没有撞击痕迹,监控显示,那个时段没有行人和车辆经过。

家属提出解剖,我说可以,但解剖前,我要把现场解读到的信息告诉你们。知道了整个详细经过后,家属表示不再追加解剖了,要让死者入土为安。

法医是最清楚死者死亡过程的人,也是跟家属走得最近的人。我一直提倡,发生非正常死亡,法医至少要参与一次家属对话,让家属知道死者发生了什么,怎么走的,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

去年夏天,一对情侣来余杭一景区度假。两人是忘年恋,男的六十岁左右,突然在酒店去世。

我看到现场情况后,心里基本就有数了,符合心脏病突发。我让女方不要紧张、不要慌,轻声细语地提醒她接下来该做什么。

那位女士很感动,说这是她发生事情以后听到最温暖的话。当时,男方家属、酒店工作人员都在凶巴巴地质问她。

他们在一起很多年,一方突然死了,她本来就难受、紧张。既然死因已经明确,为何还要审犯人一样去盘问?不如温言抚慰,让她感觉好过一点。

这是法医温情的一面。我整天面对各种各样冰冷的现场,但我的内心绝不是冷冰冰的。看多了狡诈、自私、贪婪、凶恶,我还是愿意相信人性本善。

逝者已逝,要让生者有活下去的勇气

一线法医什么案子都去,什么现场都跑,什么活都干,看现场、找证据、跟家属面对面,接触的案子量大面广。

这里就有一个案例,综合运用了DNA、法医人类学等知识。

2014年,外地人范某跟人合伙在余杭开了一家小吃店,突然有一天,他凭空消失了。2018年的某一天,失踪四年的范某突然在QQ上向家人要钱。

家属立即报警,猜测范某已遭不测,QQ账号落到谋财害命的人手中。

我带队来到范某的老家进行调查走访,并采集其家人的DNA。回杭后经检验比对,匹配上了2015年春节在杭州城西某地发现的一个头颅骨。也就是说,范某早在2015年就不在人世。

得知死讯,家人更加确定,范某是被人害的,并指控店面合伙人杨某卷财跑路,杀人分尸,制造了这起悬案。

事关人命,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先后调查了死者失踪前的所有通讯信息,走访了他生前交往较密切的人员,在发现头颅的地方重新打捞、挖掘,对那片水域多次勘查,还到广东找到家属口中的“嫌疑人”。

调查两个月,我们查到范某生前并没有仇家,也没有经济纠纷,杨某更没有作案机会,颅骨是正常腐败,牙齿也是自然脱落,没有外伤导致的缺损,可以排除他杀。至于QQ突然亮起,应该是账号被盗了。

我们又查了店面账本和银行流水,发现范某把最后一笔存款2000元转给老婆后,卡里只剩下99.8元。当时,他欠了亲戚、朋友以及供货商一些钱。

失踪那天,他开着电动车出去,跟家人说去银行取钱,其实卡里早没钱了。之后,再没有回来。

我们把调查经过和法医判断向家属做了耐心解读,他们不再有异议,范某的父亲还写来了感谢信。

生命只有一次,人确实不该轻易“走”掉。但面对家属,我还是会说,他走上这条路,是没办法解决当时困难,承受不了痛苦,要理解“他”。

逝者已逝,要让生者有活下去的勇气。现在,余杭分局的法医都是这么做的。

我努力工作,就是想让自己燃烧起来,不愧对这个职业,不愧对活着的每一天

现在的一线法医大多数是医学院法医学专业培养的。报考此专业的学生,大多受《CSI犯罪现场调查》《法医秦明》等电视剧影响,觉得法医工作充满神秘色彩。

法医工作不轻松,但破了案子,探明了真相,很有成就感,这就是法医的职业荣耀。

法医这一行也很少有人辞职,大多热爱这个专业,上岗前已经有了充分心理准备,工作中的苦、累、血腥,也能平常对待。

生活中的家人、朋友没人避讳我的职业,不会因为我今天勘验了尸体,就躲着我走了。公众对法医这个职业,都是蛮尊重的,觉得法医代表正义。

工作之余,我喜欢看书,特别是文学书。也喜欢写文章,至今已发表专业论文20篇。2017年7月,我在法医领域最高级别的“全国命案学术论坛”做交流,是区县公安机关里唯一上台演讲的。

2021年后,杭州行政区划调整,原余杭区被分为余杭区和临平区,原余杭分局刑侦大队也一分为二。组建新余杭刑侦大队,很多工作要从头开始,筹建刑事科学技术室,设计规划功能区间、建设大队营房……

分区后,除了技术,我又分管了部分侦查。要破案,要追凶,要看现场,还有各种行政事务。我更忙更累了,回到家就累瘫,一星期陪家人吃点饭都是奢侈。

也有欣慰的时候,比如我所在的刑事科学技术室多次被公安部评为全国示范刑事科学技术室,比如上级领导肯定我:光烈,你对余杭刑侦是有贡献的。

我年纪不大,这两年白发蹭蹭冒出来。别人都说,你何必这么拼?

我这么努力,是因为我们是做法医的,对生命的领悟能力比一般人更透彻吧。看多了生死,我对生命和生活很珍惜,每个平淡的日子在我眼里都是美好的,我努力工作,就是想让自己燃烧起来。

我不会抱怨生活,不会抱怨工作累,抱怨不如适应。生命真的不知道会在哪一天、以何种方式结束。我不害怕生老病死,只希望不愧对法医这个职业,不愧对身上的警服,不愧对活着的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