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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彬
随着户外探险热的持续升温,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导致的遇险事件频发: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炭厂村党支部书记邢卫兵代表分享了一段救援经历:2025年10月,一名驴友无视村口“未开放区域严禁入内”的警示牌,擅自进入野山被困。为了搜救这名违规进山的驴友,十几位村干部和消防员耗费整整12个小时,直到凌晨3点才将人救下。更令人痛心的是,一位村干部在救援中不慎摔伤,后续治疗费数万元,最终全由村委会承担。邢卫兵建议,优化应急救援追偿机制。
2月1日,杭州市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围绕“户外运动:有偿救援VS无偿救援”主办了一场辩论会,文旅一线干部组成了正反方队伍。
支持有偿户外救援的正方认为,付费救援起到了警示警告作用,避免更多人盲目地跟风、任性出游。且《旅游法》第82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付费救援也有法律方面的支持。同样,让违规探险者承担相应救援成本,既能大幅减少公共资源的无效消耗,更能让政府将释放的资源投入到社会稳定和谐的关键领域——完善公共安全设施、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帮扶困难群体,让公共资源惠及更多人。
支持无偿户外救援的反方则认为,有偿救援违背了公共服务的公益本质。且有偿救援需要对应的职能部门、可落地操作的实施细则,目前准备尚不充分。而对于违规闯入等行为,应该用惩戒来明确责任边界,施以“惩戒”比“有偿救援”更有警示教育效果。
登山驴友、户外游客外出游玩时违反规定擅闯野路、探索未开发区域,发生险情之下需要救援,相关部门会倾尽全力救援被困人员,但这样的无序探险屡禁不止,除了给游客自身带来危险,也给救援组织带来很大压力。
对于任性、不听劝阻的无序探险行为,消耗了大量公共资源,是否应该建立一个救援追偿机制,让违反规定的被救援人为救援服务买单,并起到震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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