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延长婚假至 最多25天 延长生育假90天

2025-11-29

11月28日,新修改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施行,四川省职工婚假由原来的5天延长至最多25天,女职工生育假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延长90天。

新修改的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20天婚假,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5天婚假。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90天;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本人申请及所在单位同意,还可以再延长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