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无锡市民钱先生反映,今年8月25日,他驾车途中将一支牙线棒叼在嘴里,被交通摄像头拍下,隔天他就收到相关处罚信息,被认定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他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申诉,得到的回复却是“嘴里叼牙线棒如果存在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影响驾驶操作的行为,属于妨碍安全驾驶”。12日上午,“问政江苏”对此事报道后,当天傍晚,无锡宜兴市交管部门予以回应:经复核,当事人的行为未实质性影响到操作驾驶车辆,原认定确有不当。目前,已依法撤销,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同时,将进一步优化执法审核流程,提升对交通违法认定的精准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据问政江苏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