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物业维修基金怎么收、何时缴? 未按规定缴纳怎么办? 开发商已申请破产怎么办?

2025-08-23

就“物业维修基金”的相关问题,记者咨询了北京中凯(杭州)律师事务所朱俊杰律师。

问:什么是“物业维修基金”?

答:简单来说,物业维修基金是业主在购房时预先缴纳的一笔钱,依据《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新建物业应当设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物业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共有。可以理解为咱们房子未来的“养老钱”和“看病钱”。

问:“物业维修基金”什么时候缴纳?

答:根据杭州市相关规定,购房人在买房时就需要缴纳首期物业维修基金。具体是由开发商在销售(预售)阶段代为收取,缴纳标准一般不低于房屋建筑安装造价的5%,按建筑面积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这笔钱不包含在售房款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开发商要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将基金移交至专门的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即使是还没卖出去的房子,也须由开发商先行垫付。

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物业维修基金”怎么办?

答:依据《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设单位不按规定代收或代缴物业维修基金的,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代收或代缴。如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也会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远大金地中心开发商收取了购房者的“物业维修基金”,却未去办理开户代缴,当前开发商已在申请破产中,购房者该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业主可以分三步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了解到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因此建议先由全体业主推选代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返还物业维修基金;其次,在法院判决开发商应予返还之后,凭生效判决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最后,进入破产财产分配阶段。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维修基金在破产程序中通常被认定为普通债权,要与其他债权一同按比例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