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夫妻月入1.2万负债1.2亿

网友炸了 法院回应

2025-05-14

“退休夫妻月入1.2万负债1.2亿”?近日,这样一条话题冲上了热搜,引起社会广泛争议。

根据公开信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一起破产清算申请公告,一对月收入合计1.2万元左右的退休夫妻,申报了超过1.2亿元的债务。

对此,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认为如此悬殊的差额背后或有猫腻,更有网友担心,是否是高龄老人成为了“职业背债人”。

申请人自述:

债务为曾经创业时所欠下

从公告中可以看到,63岁男子刘某和62岁女子牛某为夫妻关系,两人均申报目前退休状态,其中妻子牛某申报每月收入6528.47元;丈夫刘某申报每月收入6221.94元。妻子名下登记有深圳市外房产2套,估价合计440万元;丈夫名下登记有深圳市外商铺4套,估价合计50万元;有车辆1台,估价16000元;两人合计银行存款余额64907.85元。妻子申报的负债约54088034.87元,丈夫申报的负债约72798097.25元,夫妻共同债务合计约126886132.12元。

根据法院公告,牛某、刘某申请个人破产清算为两案,两个案件虽然合并公告,但使用不同的案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8日立案审查。

对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破产申请人刘某、牛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自述:刘某自1998年开始创业,设立某光电公司,刘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为经营企业,用个人房产抵押以公司名义向银行借款,因公司经营不善创业失败,被多家银行和供应商起诉。刘某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负债7279万余元,牛某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负债5408万多元,二人合计负债约1.2亿元。现二人均已退休,刘某退休金4200元/月,牛某退休金2500元/月,房屋租金收入2000元/月,亲朋子女资助2000元/月,有外地房产2套、商铺4套、车辆1部,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个人破产清算。

申请不等于受理

案件目前处于受理前的审查阶段

个人破产是一个复杂的程序,记者还注意到,部分网友对上述破产清算案件存在“申请=法院受理”的误解。

事实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破产案件从个人债务人申请到法院裁定受理有一套严格的流程。基本流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申请前面谈辅导、申请审查、裁定受理。

为防范破产欺诈行为,法院会通知债务人申报的全体债权人,并在深圳个人破产信息网公开破产申请的相关信息,接受全体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此外,法院一般还会组织债权人、债务人进行听证,对债务人的负债原因、负债规模、资产和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判断债务人是否资不抵债、是否存在逃废债以及破产欺诈情形、是否符合个人破产条例规定的条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将依法裁定受理,并启动破产程序,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目前,上述破产申请在案件受理前的审查阶段,待信息核查完成后,市中院将结合申请材料、债权人异议情况和社会公众反馈意见等,组织听证调查,严格依法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个人破产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依法裁定是否受理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该负责人说。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