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引发山火 有人已被刑拘

清明扫墓请牢记“十不准”

2025-03-25

记者 董吕平 通讯员 魏洁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数起因清明祭祀引发的山火。

3月22日上午,北京房山区张坊镇发生山火,并蔓延至该区大石窝镇,经全力扑救明火于下午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山火系村民卢某某(男,37岁)野外祭祀烧纸引燃周边杂草引起。目前卢某某已被房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月21日,江苏无锡宜兴丁蜀镇大潮山附近山上冒出浓烟,消防部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初步调查疑似祭祀引发。近期,杭州各城区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

3月17日、18日,临平区在南山林场开展协同作战演练,模拟南山林场突发火情并迅速扩散,6支半专业森林防灭火队及各部门共同参与救援处置。

3月21日,西湖区开展“防患未‘燃’‘森’生不息”森林消防宣传,现场模拟黄龙洞景区突发森林火灾,以“科技赋能、联防联控”为主题,由西湖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4支森林消防救援队联合实施,重点检验区域协同作战、现代智能化装备和数字化应用能力。

每年11月到次年4月,是浙江省森林防火期,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申请批准手续,并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

3月21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会上专家介绍:历史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森林草原火灾原因中,祭祀用火排在第一位。清明正值冬春交替,天气干燥,风比较大,野外祭祀通常要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

专家提出了三点建议:一、移风易俗,尽可能少用火、不用火,可以用鲜花替代烧纸,也可以通过网上追思等新时代的祭祀方式。二、建议当地设立便民集中祭祀点,同时配备防火设施。三、野外对祖坟祭祀时,千万不能携带火种,倡导用献花、除草、种花、植树的方式祭奠亲人。

森林防火十不准

——据国家应急管理部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三、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四、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五、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六、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七、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