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将在区内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2024-05-16

临安老城区 记者 黄煜轩 摄

记者 岳雁

本报讯 5月14日,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经临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临安区范围内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公告,这次收购房源要求位于杭州市临安区范围内。

房源基本条件如下:

①房源以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同时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

②收购房源需搭配一定比例的车位,房源待售车位数量满足配比条件,即6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按0.6个车位比例配置,6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按1.0个车位比例配置。

至于收购价格,公告中明确表示,主要以周边二手房实际成交价为参考来评估。以不超过周边房源、车位的评估价作为本次收购的最高限价,最终按照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

同时,临安区住建局也对供应商提出资格条件,特别提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本次临安区收购房源面积,原则不超过10000平方米,要现房或一年内具备交付条件的期房,最终收购面积按照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并且报名后供应商不得对提供的房源再进行销售。

以这些基本要求,最为符合的是此前临安土地出让封顶竞配自持产生的自持房源,目前临安区内有自持房源的楼盘不到20个。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临安“收购商品住房用于公租房”的举措,属于全国首创的政策。

“此类收购的操作,可以说是对之前住建部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的落实,同时房企库存房源也有了新的去化导向。”严跃进说。

他认为,此类收购具有创新点,对于各地保障房的建设工作也具有启发意义。“对地方去库存提供了非常强的信心。对于各地新房库存消化,鼓励大家认购新房等都有积极作用。”他表示,此类政策具有高能级的效应,值得重点关注,预计后续其他城市也会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