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诊科 浙大二院临平院区
记者 俞茜茜 通讯员 郭爱粉 沈媛
近一个月来,浙大二院临平院区接诊低温烫伤的老人和小孩有20多个!
急诊科主任盛燚说,高温气体、液体等所致的体表组织损害,我们习惯称之“烫伤”,属于烧伤的一种。而那种热源温度虽不高,但接触时间较长的损伤,一般被称为“低温烫伤”,也称“温水煮青蛙”。
理论上,人体的皮肤接受的最低烫伤温度为44°C。当皮肤接触44°C-50°C的热源,持续30分钟以上,就可能造成浅Ⅱ度及以上的烫伤;当接触60℃的温度,持续5分钟,就可能造成深I度及以上的烫伤;当接触70℃的温度,持续1分钟,就可能造成深Ⅱ度及以上的烫伤。
低温烫伤是真皮浅层向真皮深层及皮下各层组织的渐进性损害。小水疱,容易被忽视。虽然表面看起来只是一个小小的水疱,有可能已伤及皮下组织。外观上看,水疱较小,颜色较深,疱液多带有血性或黄白色的黏稠状分泌物,创面基底呈苍白色。
涂抹牙膏、蜂蜜等或自行挑破水疱,抑或是立刻、长时间冰敷烫伤处,不仅没有任何的治疗作用,反而会使受伤的表皮面临更多的刺激,还可能加速创面的感染。
遇到低温烫伤,要正确应对。首先,立即脱离致热源,使用流动水冲洗局部20-30分钟,或使用冷毛巾湿敷。使用冷疗时,需要每10分钟脱离冷水1-2分钟,以防冻伤。然后,使用干净的软毛巾或者纱布覆盖损伤处,立即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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