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网红帮乡亲带货 职业打假人起诉十倍赔偿

法院二审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打假人“不诚信不诚实”“行为具有明显恶意”

2022-10-18

记者 程潇龙

近日,河北邯郸,经历10个月的煎熬,侯女士收到二审胜诉的终审判决书。

此前,她因帮助乡亲们带货,被吉林梨树县的职业打假人辛某索赔“十倍赔偿”,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辛某胜诉,侯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吉林市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辛某作为职业打假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如实陈述,这种具有明显恶意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负面评价,判决其败诉。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侯女士。30多岁的侯女士,是河北邯郸市馆陶县一个村庄的村委委员。平常除了做好本职,她还乐意在网上帮助乡亲们推介农产品,无偿为乡亲们服务,是个热心人。在抖音平台上,侯女士有两万多粉丝,在当地算个网红人物。

关于这次二审,侯女士告诉记者,“法院是9月27日作出判决的,胜诉了。关于这件事,实在不想再说什么。”

因为帮乡亲的熟食店带货,侯女士经历了长达10个月的诉讼官司。

去年12月18日,一男子拨通她的电话,声称是邯郸老乡,在吉林打工,想用家乡的熟肉食品招待同事们。

侯女士听了很感动,于是答应帮忙在乡亲的熟食店为他预订肉食产品。

男子声称要买15只大鹅,此外还需要猪蹄、肘子、猪肚等下酒菜,并把3000多元定金付给侯女士发来的肉食加工户的账号里。

12月20日,侯女士和几个乡亲一阵忙活,把熟肉包裹快递走了。22日上午,快递显示包裹到达“老乡”指定的地址。

令侯女士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事实上,这个男子是冒充的邯郸“老乡”,其真实身份叫辛某,25岁,户籍地是吉林省梨树县梨树镇。

接到熟肉包裹后,辛某立刻向12315平台投诉:快递来的熟肉是“三无产品”,要求商家十倍赔偿,否则到法院起诉索赔。

无奈之下,侯女士多次与辛某联系协商,但辛某仍然提出要“十倍赔偿”28610元。

之后辛某向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熟食店“十倍赔偿”。开庭审理期间,因疫情等原因,被告的熟食店未参加庭审,一审败诉。

侯女士不甘心,决心抗争到底,在咨询了律师后选择上诉。

她说,“这是散装食品,打电话都和他说清楚了,他说没事,所以才给他现煮的,快递费都是他自己出的。”作为一名村干部,她说自己支持打假,可是辛某的所作所为,是以牟利甚至勒索为目的的“钓鱼式打假”。

9月27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

辽源市中院认为,郭庄熟食店是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售给辛某的熟食是散装食品,不是预包装食品。在购买案涉熟食前,辛某与该店进行了充分沟通,已知晓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辛某依据生活常识,完全可以判断出熟食的保质期。

而且,从辛某对快递拆封过程进行录像的行为看,其对包装方式是明知的。涉案熟食的包装方式,没有对辛某造成误导,辛某更没有受到损害。

辛某在该案中的身份不是消费者,其购买食品的目的不是生活消费,而是牟利。在民事活动中,辛某不诚信、不诚实。在诉讼过程中,辛某不如实陈述,这种具有明显恶意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负面评价。

据此, 辽源市中院审理认为:辛某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依法驳回“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29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7元由辛某负担。

事实上,作为职业打假人的辛某,这已不是第一次败诉。

今年2月24日,辛某要求吉林公主岭市某熟食店“十倍赔偿”案,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辛某败诉。辛某又向中级人民法援递交上诉状,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今年8月29日,辛某起诉湖北省荆门市“刘记川香熟食‘十倍赔偿’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辛某败诉。

据媒体报道:湖南黎先生、吉林张女士、湖北杨女士反馈,他们也遭遇了来自辛某的“钓鱼打假”,情节与邯郸网红侯女士遭遇如出一辙,法院诉讼前后折腾好长时间,有的店铺经营萎缩,效益下滑;有的店铺,已经被迫收摊改行。

类似的打假套路,快报今年4月23日也曾报道。(《“网售150份自制扣肉”被判十倍赔偿。被告家人告诉橙柿互动:原告是典型的职业打假人,我们肯定会申请再审》)

重庆忠县的“毛妈妈”熟食店卖出150碗扣肉,被黑龙江的邵某举报为“三无产品”。该案经过一二审,熟食店均败诉,要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该案引起舆论关注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派人前往当事人村庄,主动听取当事人意见,并介绍了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流程。

昨天下午,快报记者再次联系上“毛妈妈”的经营者张先生,他表示目前重庆高院就该案启动再审程序。

“高院已经开庭了,应该最迟下个月判决书下来。对于这次再审结果,我们还是比较乐观,即使这个判决胜了,但是我们也付出了很多,失去了很多……”

律师说法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的吕建伟律师认为:

几年前,有些地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地沟油”“毒奶粉”“苏丹红”等事件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巨大伤害,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国家制定了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和最严厉的惩罚措施。《食品安全法》规定退一赔十,其目的就是为了打击造假行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但现在一些职业打假人却滥用诉权,将该条法律规定作为商机牟利,其目的并不是为了惩罚商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了防止职业打假人滥用诉权,司法实践中对知假买假的态度也发生了一定变化。

本案中,二审法院从更加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衡量了各方利益作出改判,该判决更符合朴素的社会价值观,也表明法院对知假买假的司法态度。

但该判决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宽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不意味着不鼓励打假行为。

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在网络直播带货兴起,有些商家、网红在带货过程中也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这仍需监管部门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