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方通报“唐山打人案”调查进展 4名受伤女子被鉴定为轻伤和轻微伤

为什么是寻衅滋事不是故意伤害? 被打女子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

2022-06-22

记者 杨丽

昨天上午,河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年6月10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广泛关注。河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清全案,依法严惩犯罪。河北省公安厅组织指挥案件侦办并指定异地管辖,公安部迅速派出专家组一线指导督导。唐山、廊坊等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经全力工作,目前案件侦办取得阶段性进展。

经查,2022年6月7日,陈某亮(男,43岁)等4人从江苏驾车至河北唐山,与陈某志(男,41岁)等人合谋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6月10日凌晨,陈某志等5人与陈某亮等4人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其间,2时40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同店就餐的王某某(女,31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男,25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岁)等4人进行殴打,2时47分逃离,2时55分4名被害人由120送医。2时41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3时09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在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下,河北、江苏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于6月11日将9名涉案人员(7男2女)全部抓获。6月12日,经检察机关批准,9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被害人就医后,远某(女,24岁)、李某(女,29岁)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6月20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其他违法犯罪线索:2015年12月12日,陈某志以追讨索要债务为由,指使刘某、高某、侯某亮、王某对商某凯实施殴打后非法拘禁,经伤情鉴定商某凯为轻伤。2018年9月23日,陈某志明知他人向其抵债的轿车为盗抢车辆,仍指使么某宇、范某松隐瞒事实将该车质押贷款14.8万元。2022年6月9日,陈某志、陈某亮、李某等7人在唐山某酒店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资金66.03万元。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陈某志、陈某亮、沈某俊、马某齐、李某等人其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线索,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连日来,唐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并通过现场接待、网上搜集等,深入发动群众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正在全面梳理研判,逐一核查、分类处理,对重点线索特别是涉黑涉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提级管辖等方式,迅速依法开展核查调查,坚决查清查透查彻底。

在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的同时,公安警务督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

公安机关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侦办等后续进展情况。

为什么此案涉嫌寻衅滋事罪?

按法律规定,两人轻微伤,或者一人轻伤,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那么有两人轻伤呢?是不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上,一般是指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

“和轻伤人数没关系”,公安机关有关人士说,所涉嫌犯罪定性,首先要看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形,一般,寻衅滋事是无事生非,故意伤害是实施伤害特定对象;其次要看后果,如果轻伤,按具体情形适用罪名,如果是导致重伤或致人死亡,就要适用故意伤害。

寻衅滋事构成重伤的,可适用故意伤害罪,是《刑法》一种特殊的规定。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要导致重伤或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鉴定结果是轻伤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相对来说,寻衅滋事在量刑上更高一些,最高可以判5年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单从一个案看,陈某志等人涉嫌寻衅滋事,那么顶格判,是5年。

数罪并罚,量刑也不会轻

通报还举例了陈某志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公安机关有关人士分析,此次唐山9人殴打4名女子案件中,2人轻伤,2人轻微伤,可视为一次犯罪导致的伤害结果,而2015年,商某凯被打致轻伤,是另一次犯罪行为。但这并不是最后的定罪,上述讲到的还仅仅是打人行为,陈某志等人身上还有其他案子在身。

“加起来,判得也不会轻的”,据公安机关有关人士分析,在最后量刑上,如果数罪并罚情况下,根据《刑法》规定,一般,就不能实施缓刑,量刑时要在数罪最低总和之上、最高总和之下。

一位长期从事扫黑的民警说,判定是不是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组织,要看有无多人多起的违法犯罪案件以及符不符合黑恶犯罪的认定特征,要看廊坊警方下一步的全面深入调查情况。

受伤女生“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

通报里提到,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员损失程度分为五个等级: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

“轻伤分为一级和二级,二级就是轻一点的轻伤。”一位资深法医说。

为什么看起来很严重的样子,却只是轻微伤或者轻伤?关于这一点,微博大V@江宁公安 做了在线普法:轻伤不轻,重伤很重。法律上说的“轻伤”“轻微伤”,可能和一般人的理解有很大差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轻伤的定义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以人体颅脑部分为例,轻伤二级标准为: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4.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对面部受伤,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等;还有牙齿脱落或牙折2枚以上等,都属于二级轻伤。

另据了解,此次鉴定单位为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是司法部直属部门。

据资料介绍,该研究院执行中央编办和司法部赋予的“承担司法鉴定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中国重大疑难案件的司法鉴定和技术指导;司法鉴定高端人才的培养培训;中国国内外学术交流”等职能。

司法机关有关人士说,这个鉴定机构,是司法部门最高级别的鉴定机构。

如果受伤女孩对此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据了解,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七条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陈某志曾在监狱服刑,人称“大志”

本次通报中,还提到了陈某志以往的案底。

据一位认识陈某志的知情者说,陈某志早年前坐牢过。

上述知情者曾与陈某志同处一个监狱——河北省唐山监狱。他说,当时他所在监区,陈某志会来“串门”看在他们大队里的一个人,“监狱管理有规定的,犯人不能随便走动,有管教带着他来的”。

在知情者的印象中,陈某志大约有1米8,长得魁梧,其他犯人管陈某志叫“大志”,他还说,打人视频中的陈某志看起来要比以前胖了。陈某志来“探望”的,也是个犯人,“那个人看着很有气派,一看就是经历过大场面的”。

“他那次是因为诈骗进来的,金额有百来万以上,判了四五年样子,他们说他已经是‘二进宫’了。”按时间推算,知情者见到陈某志大概是在2006年。没过多久,陈某志刑满出狱了。

一位监狱管理部门有关人士说,一般情况下,犯人去其他监区,需要管教民警带领,可能去拿工具,也可能是服刑教育上的交流需要等。

唐山打人事件在网上爆出来后,知情者还认出了另一个打人者——一个穿白衣的打人者,也在唐山监狱待过,“都是狠角色”。

损伤鉴定有非常严格和细致的规定。

正如前面提到的,司法鉴定中提到的“轻伤”,甚至“轻微伤”,都可能远比大家以为的重。

特别要提醒大家的是,司法鉴定上所称的轻微伤,轻伤、重伤与你在医院看病看伤所称的伤情有本质差异,两者在概念和体系上完全不同。

举个例子。

鼻骨骨折;鼻出血,上颌骨额突骨折,肋骨骨折;肋骨软骨骨折。这样的伤情在一般人看来已经属于比较重了,但是在司法鉴定上属于轻微伤。

而肋骨骨折两处以上,则构成轻伤二级。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也属于轻伤二级。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四肢重要神经损伤,四肢重要血管破裂,都属于轻伤二级。

肋骨骨折六处以上,则构成轻伤一级。常见的轻伤一级还包括骨盆2处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愈合;髋臼骨折,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等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