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妞花在父母坟前。据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微信公众号
商报记者 虞洪波 综合报道
10月12日,有媒体记者从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因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期宣判。
11日上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去年一审时余华英被指控拐卖11名儿童,后警方查明她拐卖另外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如今这份名单上的儿童增至17人。
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其中有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两个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遗弃。
余华英一审曾被判死刑,因发现漏罪等原因,案件被发回重审。
●庭上,没有悔罪
她将罪责都推到丈夫和情夫身上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等被害人当天到庭参加诉讼。杨妞花提前两天从河北出发去贵州,再次直视那张改变她一生的脸。
杨妞花表示,“后面的6名儿童并不是她主动交代,而是公安部门找到后,证据拿到她面前,她才点头承认的。”
“余华英对这些拐卖事实均认可,但她辩称并非主谋,是情夫龚某良打她骂她逼着她去偷的;和丈夫王加文一起(拐卖)也是王加文提出来,然后自己帮着卖的,所得的钱都给了王加文。”杨妞花告诉记者,她将罪责都推到了丈夫和情夫身上。
杨妞花介绍,庭审过程中余华英表现得十分平静,“要么坐着扣手指头,要么低头沉默不言。只是在犯罪事实中对她不利的部分就会坚决否认,说没有打骂我们这些被拐卖的孩子。让人非常气愤,有些受害者家属都忍不住想去打她。”
杨妞花接受采访时说,余华英在法庭上全程抗争,没有真心悔罪的态度。对于指控,说自己脑子被车撞过,已经“没有记忆”。
当庭认罪但未向被害者道歉
记者从杨妞花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处获悉,庭审从上午持续到下午五点半左右。
王文广告诉记者,有5个被害者家庭来到庭审现场。庭审相对顺利,证据确实、充分,余华英当庭认罪,但未向被害者道歉,“她只在庭审最后说了一句,‘我伤害了这么多家庭,希望法院从轻处理,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王文广表示,“这么多起(犯罪事实)她都未主动、如实供述,检方认为,这不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
“她的求生欲望很强。”王文广表示,余华英对检方起诉的拐卖案事实均认可,“但对其中的一些表示否认。”
王文广称,“就民事部分,余华英表示愿意赔偿,但没钱。”
●犯罪,持续卅年
多趁儿童无人看管时将他们拐走
起诉书显示,检方新查明的4起犯罪事实,涉及6名儿童。至此,加上一审判决认定的8起拐卖案、11名被拐儿童,被余华英拐走的儿童增加至17名。
作案手法大同小异,多是趁儿童无人看管时,以“买好吃的”“去玩游戏”为由,将他们拐走,再以3500元至5000元的价格将儿童卖至河北邯郸。
两起系余华英与情夫龚某良(已故)合谋作案,两人在贵州安顺先后拐走谌氏两兄弟、王氏兄弟,后三人(另外一人被两人遗弃)被以3500~4000元的价格卖给不同家庭;另两起则由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合谋作案,两人先后在大理、丽江拐走两名儿童贩卖至河北邯郸。
据报道,贵州安顺市的王艳龙、王能能兄弟俩,就是新查出的被余华英拐卖的6名儿童中的两人,1994年他们被拐卖到了河北邯郸。
最先卖的是亲儿子,年幼女儿被她当幌子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1岁时她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后生下一女。
1992年,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抓后,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某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而就是这个她的亲生骨肉,竟成了她和龚某良面对生活拮据时贩卖的第一个孩子。
通过中间人,他们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到了河北邯郸,换得了5000元报酬,开启了他们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从1993年到2003年十年间,余华英和龚某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他们往往会选择在一个城市租房住一段时间,然后混入当地社会圈子,物色潜在目标。
2022年余华英落网时,她的同伙龚某良已于2002年去世,然而公安机关发现,龚某良的去世并没有让余华英收手。
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拐卖儿童作案时被抓,但当时她隐瞒了真实身份,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8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每次实施拐卖儿童活动的时候,还会把自己的女儿带在身边。利用孩子之间天然亲近感,拉近与被害人的关系。
●正义,迟早会来
她将余华英送上了被告席
杨妞花是被余华英拐卖儿童中的一名,也是最特殊的一名。是她,亲手将余华英送上了被告席。
杨妞花被拐是在1995年她5岁时。邻居余华英以“买织毛衣的签子”为诱惑,牵着她出门。杨妞花被带上汽车,又带上火车。她没有得到毛衣签子,家在身后,越来越远。
“在火车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妈妈在山上喊我,她带着一堆人喊着‘妞花’‘妞花’,后边还有人喊‘妞妞’。”说到这里,杨妞花声音哽咽。她从梦里听到妈妈叫自己的名字,很多年里,她牢牢地记住自己叫杨妞花。
在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姚寨乡姚寨村,人贩子余华英拎着瘦小的杨妞花,像兜售一个物件。一直到1996年1月27日,在中间人反复强调杨妞花是“父母不要的”之后,一名王姓老太太以2500元的价格买下了她。妞花从此有了“奶奶”,有了新的名字“李素燕”,“李”是“奶奶”聋哑儿子的姓。
因为“奶奶”怕她读书多了一去不回,13岁时,杨妞花被迫辍学打工。
2009年,“奶奶”去世的次年,她和相亲认识的男朋友结婚。厚道的婆家和平静的婚姻生活让杨妞花感到了安全,第二个孩子出生前,她试探着和家人说起自己的身世,在婆婆的鼓励下,她开始寻亲。
加速键在2021年4月按下,杨妞花学会了使用社交平台。寻亲视频发出后约半个月,被堂妹看到,杨妞花找到了自己的姐姐桑英。
在杨妞花望眼欲穿的方向,39岁的爸爸杨新民郁郁而终,32岁的妈妈熊棉衣也带着破碎的心去了。姐姐桑英在11岁那年成了孤儿。
从2021年到2022年,杨妞花反复找中间人,“软硬都说,你都90多岁了,就算抓了你,可能不会被判刑,你为什么要把这些事带到棺材里面去?”
中间人终于同意作证。接下来是立案,拿着人贩子的名字,杨妞花用了一年多时间,一趟趟在河北和贵州之间往返,到2022年,她成功了。
杨妞花表示:“我不需要余华英的道歉……我恳求一定要严判余华英,还我们所有受害家庭一个公道!”
每一笔罪恶都不能被放过
就余华英案的重审,律师李曙明发表了看法。他表示:
此次重审,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的数量从11人增至17人,与原审相比,罪责更加深重,重审判决结果,几乎没有悬念。
原审已经判了余华英死刑,如今对她的指控中多了6名被拐儿童,但最高仍是死刑。都是死刑,重审是不是多此一举?
从余华英的角度,拐卖11名还是17名儿童,罪孽都足够深重,结果大概率都是死刑,似乎没有区别,但拐卖11名还是17名儿童,数量不同,其罪孽的深重程度是有差别的,法律需要认定而不是忽略这种差别。
原审和重审,即便结果都是死刑,正义的实现范围不一样:因拐卖11名儿童被判死刑,死刑判决蕴含的是11名儿童及其亲属的正义;因拐卖17名儿童被判死刑,则蕴含了17名儿童及其亲属的正义。同样是死刑判决,“正义含量”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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