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20日起

我国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2025-03-09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8日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加拿大政府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100%关税;自2024年10月22日起,对中国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关税。加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罔顾客观事实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构成对中方的歧视性措施,严重侵害中方的合法权益,破坏中加经贸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5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菜子油、油渣饼、豌豆加征100%关税;对原产于加拿大的水产品、猪肉加征25%关税。

中方敦促加方理性看待双边经贸合作,尊重客观事实,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立即纠正错误做法。

新闻解读

我国作出首例反歧视调查裁决

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 谢希瑶 申铖)商务部8日发布对加拿大反歧视调查裁决公告。经调查,作出肯定性裁决,依法对加部分商品采取加征关税的反歧视措施。这是我国首例反歧视调查,也是全球首例。

“本次调查系中国首次运用反歧视调查工具对外国(地区)对华歧视做法进行调查并采取措施,体现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正当权益的决心。”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周晓燕说。

周晓燕介绍,中方进行反歧视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既有国内法上的合法性,也有国际法上的正当性。商务部8日发布的公告附件长达21页,详细介绍了本次调查的程序、被调查措施、被调查措施的歧视性分析、被调查措施的影响、反歧视措施建议、调查结论,“通过此次调查,中国在贸易法领域建立起了反歧视调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