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人:李力(杭州市建兰中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教师)
同学们,这个春节你和家人一起去看电影了吗?很多人看完电影都非常激动,忍不住想要和朋友们分享下自己的感动。歌手薛之谦也是如此,他在看完《飞驰人生2》后,激动地拍摄了电影的画面,并在微博上写下了自己观影的感受。没想到这个举动却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因为拍电影银幕有“盗摄”的嫌疑!
所谓“盗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另外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盗摄侵权严重者除面临民事及行政处罚外,还有更可能被判最高十年有期徒刑。
虽然薛之谦的行为并没有恶意,但作为公众人物理应更加合理地规范自己的言行。同学们,我们平时也要加强自己的版权意识、也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