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质疑偷拍当场交出手机证实清白 女子仍曝光并称其“猥琐男”引发众怒

2023-06-11

记者 毛迪 陈伊

6月7日,一段拍摄自广州地铁8号线的视频广为流传。视频中,一女子见一大叔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偷拍自己,要求检查手机相册。随后大叔同意检查相册自证清白,发现相册中并没有任何偷拍的照片之后,该女子仍警告大叔说:“小心点啊,别乱拍。”

随后,该女子在网络曝光大叔是“猥琐男”,称其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并表示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博文发布之后,大量网友替大叔鸣不平,认为女子的做法属于“恶意造谣”。目前女子所发博文已删除。

9日下午,广州地铁工作人员表示,当时警方已介入处理,因为是误会,双方当时已经和解。女子所在的四川大学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应,此事已经在调查,具体情况等待稍后的官方通报。

大量网友觉得,女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发文曝光有点过激了。也有网友认为,她是为了保护自己才做出此举,可以理解。

此外,有网友提醒,涉事女子将大叔“曝光”出来并认定为“猥琐男”,以及有人将女子个人信息扒出发到网上的行为,都已经游走在网暴的边缘地带。

律师说“网曝”与“网暴”

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蓓蓓

如果发现自己成了被偷拍的对象,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制止,积极维权。倘若照片、视频等被发布到网络,建议在通过截图、录屏等方式保留证据的同时,联系发布人与发布平台删除侵权视频照片,要求赔礼道歉等,必要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网曝”与“网暴”,其实两者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值得一提的是,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重拳出击严惩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的表现行为一般包括侮辱谩骂、人肉搜索、造谣传谣等。现行刑法针对这些行为以“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去定罪处罚。其中“侮辱罪”“诽谤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公民个人通过自诉的方式去救济,“寻衅滋事罪”则是公诉案件。

对于侮辱、诽谤等自诉案件,刑法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应当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现在《指导意见》中细化指出:实施侮辱诽谤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应当被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这就意味着此类案件会交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使躲在键盘背后的加害者更加谨言慎行,有助于净化网络环境,肃清社会风气。

网络曝光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虽然,目前我国没有针对网络曝光的专门性法律,但根据我国的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在网络平台上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

曝光视频的发布者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很可能被追究相关民事乃至刑事责任,这也提醒每一个人:选择网络视频曝光的办法需要慎之又慎,否则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人民网

以莫须有的罪名制造“社死”岂能纵容?

以莫须有的罪名随意曝光别人,也是一种网络暴力。上述两高一部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为“网暴”受害人提供充分法律救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安全感,维护正常网络秩序。这次事件,不能只以女子删帖不了了之。警方应该主动立案,追究其侮辱罪的责任。即使最终认定其行为还够不上犯罪的标准,也应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南方周末

地铁偷拍乌龙:诽谤、霸凌不是维权

知错而为,知错不改,强词夺理,严重败坏了女性维权的社会公信,推动社会性别撕裂。受害者不仅是被诬陷的具体个人,也包括女性群体本身。女性的权利意识高涨,坚决对性骚扰说不,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人故意渲染性别对立、冲突,把这个当成流量密码。这是值得警惕的。

学会维权,也得学会尊重别人的权利,性别平等的大词,不是霸凌他人的道具。向被自己误会、中伤的那个中年大叔,说声“对不起”,很困难吗?

——澎湃新闻

一杯奶茶不加冰可以吗:女生不可以随便被男的造黄谣,但也无权随意给别的男性造黄谣,更何况你已经知道对方无辜!

思叶草-:我要是大叔,我直接报警被诽谤。

竹杖轻马生:这个女生最恶劣的地方在于,没有找到照片之后,不仅没有一句道歉的话,反而恶语相向,甚至网曝别人的视频。

朽木日记:造谣0成本。

一起超越梦想8:至今都没见她道歉,可见她并不觉得自己有错。

札肯:关键是她自己还偷拍别人,她太双标了。

X与番茄鱼:恶意造谣,建议川大严肃处理。

江星尘淡定看世界:自己确认没拍她,还发出来网暴人家,这是什么心理?

Super一Nana:没有偷拍就算了,还放上微博曝光别人,造谣生事,真的过分了